重庆市渝北区乒乓球协会

通知公告

-Notice Bulletin-

重庆市渝北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举办渝北区第一届少年儿童乒乓球的 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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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内各中、小学校,有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,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”的精神和市委“让重庆动起来,让全民动起来”的要求,增强我区少年儿童体质,积极推动全区少年儿童乒乓球运动的开展,为代表我区参加市级比赛作苗子选拔。经研究,决定举办渝北区第一届少年儿童乒乓球赛,望各单位积极组织选拔队员参加。


附件:1. 渝北区第一届少年儿童乒乓球赛竞赛规程

2.渝北区第一届少年儿童乒乓球赛报名表

3.渝北区第一届少年儿童乒乓球赛免责承诺书


重庆市渝北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

2018年9月20日

(联系人: 石旭赞13648360455, 微信号:shixuzan)




附件1

渝北区第一届少年儿童乒乓球赛竞赛规程


一、主办单位

主办单位:重庆市渝北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

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

承办单位:重庆市渝北区乒乓球协会

协办单位:重庆市青少年乒乓球训练基地炫乒乒训

重庆市乒动体育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


二、比赛日期及地点

(一)比赛时间:2018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,各组别的详细参赛时间将在赛前另行通知。

(二)比赛地点:渝北区炫乒乒乓球俱乐部。详细地址:渝北区回兴湖滨西路19号, 水木青华小区侧门旁,或百度地图高德地图搜炫乒乒乓球俱乐部即可。


三、比赛项目

男子单打、女子单打。


四、比赛组别

(一)甲组:男子单打、女子单打。

(二)乙组:男子单打、女子单打。

(三)丙组:男子单打、女子单打。


五、参加单位

渝北区内各中小学、各乒乓球俱乐部、以及少年儿童个人均可报名参赛。


六、运动员资格

(一)年龄要求:

1.甲组: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。

2.乙组: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。

3.丙组: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
(二)资格要求: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代身份证,并且在渝北区具有学籍,方可参加比赛。

(三)所有运动员必须购买保险,并具有县级以上机构的体检证明,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,方能参赛。如运动员未经体检擅自参加比赛,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。


七、参加办法

(一)各组别限报48人。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、教练各1人。

(二)报名后不得无故更换运动员。如需更改,须在抽签分组、编排前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报告,经批准后方可更改。

(三)凡未在报名表上报名的教练员,不得担任本次比赛的教练员。


八、竞赛办法

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制,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及附加赛赛制。小组赛采用三局二胜制,淘汰赛及附加赛采取五局三胜制。 

(一)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《乒乓球竞赛规则》。

(二)比赛用球由赛事组委会指定,比赛球拍必须符合《乒乓球竞赛规则》对球拍的规定。

(三)比赛服装: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执行,必须是短衣(白色除外)和运动鞋。


九、奖励与计分办法

比赛各组别分别录取前8名,对各组别获得前8名运动员,给予奖品、奖牌及证书作为奖励。


十、报名和报到

(一)报名:

1. 各队按照运动员组别分别上报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单位、领队联系人电话、监护人免责承诺书等信息,请将附件2、附件3的电子表格填好后发给赛事组委会报名联系人:石旭赞,13648360455,微信号shixuzan。

2. 报名时间从9月20日至10月20日止。(如果报名后无故不参赛,下届比赛将取消报名资格)

(二)报到:

请各参赛运动队领队关注本赛事参赛队领队微信联络群,根据各个组别的竞赛日程安排前往优拉乒乓球俱乐部报到;10月27日早上8点30分开始比赛。


十一、赛风赛纪

(一)为端正赛风、赛纪,各参赛单位要严格把关。凡弄虚作假,冒名顶替,无故弃权等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代表队,一经查出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全部比赛成绩。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追究相关单位、人员的责任。

(二)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,必须在该项比赛后20分钟内由该代表单位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并按规定缴纳申诉费200元(胜诉后,如数退还)。

(三)如发现裁判员徇私舞弊,立即取消裁判资格,同时给予通报批评,以后不再录用。


十二、裁判员和仲裁员

裁判员、仲裁员由渝北区乒乓球协会选派。


十三、经费    

对参赛的各单位及个人免收报名费,其他参赛经费自理。


十四、其他未尽事宜,将另行通知。




附件2

渝北区第一届少年儿童乒乓球赛报名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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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3

渝北区第一届少年儿童乒乓球赛免责承诺书


由于乒乓球运动具有一定的对抗性,并有可能引起身体上的一些损害,本监护人对上述风险已经具有充分认识,并已经预先为本人以及参加比赛的被监护人(参赛儿童)_____购买了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
因此,本人承诺,在参赛过程中,如因出现意外,导致本人或被监护人出现人身伤亡并相应产生一定的财产上的损害,将由保险公司和本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,比赛的主办方、承办方、协办方等单位免责。



承诺人:(父母或其他监护人):_____

日期:________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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